您的当前位置是: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场地使用规章制度 >

场地使用规章制度

​运行保障室职责

2020-11-26 10:19:26   浏览量:

        运行保障室在教学实验管理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,履行下列职责:
1.负责各校区的实习实训场所和教学设备使用计划的协调、审批和服务保障工作。接待师生来访,反馈投诉意见,并在档案室备案。
2.负责实验室和教学设备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的制定。
3.对所属实验室及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,组织监督管理员按计划做好场地设备保障和保管工作。
4.定期组织对教师、学生和所有管理员进行设备技术培训、使用资格认定和安全教育,对落实安全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。
5.定期组织对管理员进行绩效考核。
6.及时了解师生和用户意见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7.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


[版权所有] 河北传媒学院     [地址]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[邮编]050071

办公电话:0311-85331418、68017061

冀ICP备11024535号-1 本站由【蓝点网络】设计制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