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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借用规章制度

服装借用管理规定

2019-03-01 10:24:00   浏览量:

1、河北传媒学院学生对服装既有使用权利,使用时又有保管和清洗的义务。
2、借还服装必须本人,抵押学生证。
3、服装借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至11:00点,下午14:00-15:30点,严格按照服装借还执行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联系服装室老师。
4、借用人筛选、借用服装时,挑选服装人员不得超过3人,不得随意乱拿、乱挂服装,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或班级停止借用。服装室每次能容纳2组人员,其余无关或其他借用人员请在服装室外等候。
5、借用服装时,借用人当面清点数量,填写借用记录并签字,归还时缺少按规定赔偿。
6、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,即从领取服装、道具之日起到归还日计算,一次借用时间不得超过7 天。不按时归还者,记录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,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凡信用等级低的单位或个人,在以后借用服装时将给以必要的限制。
7、借用人使用服装过程中,履行服装保存和不受损坏的义务,借用人不得擅自对服装进行改装等行为。
8、归还服装时必须保障衣服无损坏、无污渍、无异味,经管理老师审核后,方可履行归还手续。出现丢失、损坏的照原价赔偿或定做相同款式服装赔偿;出现没清洗或没清洗干净、有异味、有污垢的拿回及时清洗。不按管理老师要求做的个人或班集体将停止服装借用。
9、所有借用人必须严格履行借用手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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