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多+
通知公告
河北传媒学院实验室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
2018-10-08 10:18:00 浏览量:
一、学生无故损坏仪器、设备的应予加倍处罚,实验过程中由于操作原因,计算机设备损坏的应酌情赔偿。
二、学生实验时若有损坏,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及时报告,并酌情予以赔偿。
三、凡因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、设备、工具有损坏和丢失的应予全额赔偿。
四、赔偿范围
(一)尚未掌握操作使用技术,不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易动用,造成损坏的;
(二)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;
(三)未经批准擅自拆卸造成损坏的;
(四)由于管理人员失职,造成被盗、丢失及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(五)其它属于责任范围的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的。
五、凡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,一律要进行经济赔偿。
六、发现有偷盗行为或仪器被盗,立即报校保卫处处理。
七、赔偿标准和原则按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相关制度定执行。